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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级教育工作两项评价复核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发布者:湖南省教育督导网 浏览量:269

2021年度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级教育工作两项评价复核情况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有关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下,省政府教育督导办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简称“县级教育工作两项评价”)工作,在组织市州全面自查自评、省级数据监测的基础上,于2022年6月至7月对14个市州、28个县(市、区)开展了实地督查,汇总形成此评价报告。

一、总体评价

各市州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上主动作为,较好地履行了统筹教育发展和安全职责,全省教育事业得到稳步发展,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持续增强。

二、主要成绩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担当教育发展责任。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成立,党委政府定期议教和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为师生上思政课等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深入教育一线调研,靠前指挥、靠前部署、靠前指导,积极推动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人大、政协和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加强联动,积极为教育工作出点子、挑担子、搭台子,重教兴教氛围日益浓厚。学校党建工作纳入了各地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稳步推进,党建引领教育发展呈现出良好局面。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夯实教育发展基础。一是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各地努力克服财政吃紧、疫情影响等困难,认真落实教育投入分级负责机制。2021年,14个市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236亿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57.2亿元、834.8亿元、174亿元、69.7亿元,均做到比上年“只增不减”。二是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各地制定出台“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将教育发展主要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21年,全省新增幼儿园学位13.5万余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3.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8.6%,学前教育朝着普及普惠目标稳步推进。101所“芙蓉学校”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361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整合工作全面铺开,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义务教育逐步迈向优质均衡。普通高中大班额化解任务全部完成,“选课走班”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推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28%,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楚怡中职学校建设项目和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凸显。三是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保障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各项政策性福利待遇基本落实到位,“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目标全部实现。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多渠道补充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编制使用效益,教师资源进一步盘活。全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系列活动,加大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力度,全省涌现出一批“四有”好老师典型。

(三)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教育评价改革稳步推进。5个市和13个县(市、区)被确定为省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地区,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深改委、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改革任务,列入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积极清理修订“五唯”有关文件,制定部门工作清单、负面清单,“唯升学”“唯分数”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双减”工作有效推进。全面成立“双减”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量有效压减,并建立资金平台严格监管。将“五项管理”作为2021年教育督导的首要任务,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校内减负增效。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学校结合自身优势和民族特点,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和内涵。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逐步规范。义务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不断优化,全面实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为实现国家规定目标打下基础。四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有力。充分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红色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加强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启动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排查,心理健康教育重视程度不断增强。积极推动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在课程开发、资源整合、场所拓展、成效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和阳光体育活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五是校园安全管理成效明显。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学生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学校安防“三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科技防溺水、“网格化管理”、“护苗行动”等一批特色工作在全省推介,校园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投入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一是个别县(市、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以及部分市州、县(市、区)分学段的财政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未做到“只增不减”。二是个别县(市、区)的生均公用经费、生均拨款水平、教师培训经费等未达到省定标准或拨付不及时。三是少数地方教育专项收入管理和支出不规范。四是部分地方教育预算执行不到位,教育预算支出指标结转到下一年,未及时足额安排用于教育。

(二)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一是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地方中小学教职工配备尚有缺口,少数地方教职工编制调整不及时、临聘教师数量较多。“县管校聘”制度尚未全面有效落实,一些地方部门之间的教师管理职责还未厘清,部分地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流于形式,教师队伍结构性问题仍普遍存在。二是部分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来源渠道单一、数量不足,教师实践操作能力亟待提高。三是一些地方学校和教师的非教学负担依然较重,一些地方的师德师风建设还需持续加强。

(三)教育资源需进一步扩充和优化。一是部分地方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个别幼儿园超班额、超园额;一些乡镇和农村幼儿园园舍条件不达标,管理较薄弱。二是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超规模学校数量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相当一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国家优质均衡督导评估相关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各地不同程度存在中小学校功能室不足、音体美等课程开设不齐等现象。一些乡镇学校(幼儿园)、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较为简陋,教学设施设备不足,个别大规模学校教育资源较为集中,城乡、校际的办学条件差距还较为明显。四是部分地方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任务重,民办中职学校三项基本办学指标达标率偏低,一些公办中职学校或是学位不够,或是办学水平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强。部分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与当地产业结构的契合度不高,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亟待提升。

(四)教育重点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一是教育质量观与教育评价改革要求还有偏差。少数地方对教育质量的评价仍以学生是否考上“名校”为标准,一些学校违规宣传中高考成绩、违规组织考试等行为更加隐蔽,教育质量观还未得到根本性扭转。二是“双减”工作任重道远。部分地方还没有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机构,监管力量和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校外培训机构在非规定时段开课、规避学费资金监管、无证办学以及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或组织培训等隐形变异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中小学特别是乡镇学校师资、经费不足,课后服务形式单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效果不明显。三是心理健康教育需加强。各地普遍缺少专职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一些学校心理健康室未能实现标准化。四是教育督导新机制改革还需深入。一些地方教育督导力量不强,督导工作经费缺少支出标准,部分督学责任区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五是校园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学校建筑、食堂、消防设施、校车、危化品等常规管理需更加规范严格,学校人防、技防、物防建设需提升水平,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需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区域教育改革发展,推动相关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履行教育职责,将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依规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对教育投入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严格教育经费预算执行,确保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安排各学段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生均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新建和改扩建学校项目建设进度,提高相关教育专项收入安排用于教育比例,保障教育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二)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落实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逐步解决临聘代课教师过多问题,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全面落实教师政策性福利待遇,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提升教师幸福感和荣誉感。严格涉校检查考核,减少非教学干扰,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查师德失范行为,充分挖掘宣传优秀教师典型。

(三)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和保教水平。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大乡村学校提质升级力度,优化学校布局,盘活教育存量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积极开展普职融通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内涵和适应社会发展能力,拓宽学生成才渠道。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做好控辍保学和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对口支援、校校帮扶等长效机制。

(四)深入推进各项教育改革工作。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刻认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十不得一严禁”要求。深入落实“双减”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校内减负增效,提供更加丰富的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生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实督导力量,充分发挥监督保障职能。

(五)守牢教育安全稳定底线。进一步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坚决扛牢保安全、促稳定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教育安全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对标对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做好防疫情、防溺水、防欺凌以及建筑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力做到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见底、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切实维护教育大局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张素永